债权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一、债权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起诉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
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债权人死亡债务人怎么还债
在债权人离世之后,债务人须尽责向债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偿还所欠之债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授权,债权人的合法继承人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可顺理成章地继承债权人享有的权益,这其中便涵盖了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法定权利。因此,债务人有责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既定原则,切实履行向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若债务人故意推诿、
拖欠甚至是无力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则有权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起诉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
那坡县位于广西西南边陲。全县总面积2231.08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130个行政村,聚居着壮、汉、苗、瑶、彝五个民族,总人口19.6万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来,那坡县委、县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广西实施边境建设大会战为重要契机,立足本县实际,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全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2004年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2004年度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2005年被中共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县城。